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新竹某私立中學林姓女同學,去年5月傍晚搭乘洪姓男子駕駛的遊覽車回家,當時林女準備下車,洪男未注意到林女尚未完全下車,車門未完全關閉就貿然開車,導致林女跌出車外,左腿被後車輪輾過,造成開放性骨折伴踝關節半脫位;新竹地院審理終結,依業務過失傷害判洪男有期徒刑5月,易科罰金15萬。
▼▲洪姓駕駛未注意林女還沒下車,未關車門直接開車,輾斷林女左腿。(圖/林女家屬提供)
根據《聯合新聞網報導》報導,經查,洪男有過失致死前科,受雇於一間交通公司,擔任校車司機,駕駛營業遊覽大客車載送新竹市某私立中學學生上、下課;去年5月15日傍晚,洪男駕駛遊覽車停靠經國路二段,等待學生下車,當時疏於注意後方準備下車的林姓女同學,車門未完全關閉就貿然開車,導致林女跌出車外,左腿被後車輪輾過,造成林女左側跟骨開放性骨折伴踝關節半脫位、左側距腓前韌帶和前外側踝關節囊破裂、左腓骨肌腱鞘損傷、左足背大面積組織缺損植皮等傷害。
▼▲林姓女同學去年5月遭遊覽車輾斷腿,至今仍在復健中。(圖/林女家屬提供)
新竹地院審理時,調閱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,並參照林女的醫院驗傷單,認為洪男身為大客車駕駛,竟疏於注意乘客安全,且先前有駕車過失致死前科,念在洪男坦承犯行,雖賠償林女20萬,但雙方未達成和解,審酌依業務過失傷害判洪有期徒刑5月,易科罰金15萬。
林女今(3)日在「新竹爆料公社」發文表示,事發1年多,目前還在治療當中,她看新聞才得知洪男先前有過失致死前科,且校方仍持續聘用洪男載學生上下課,網友們得知後痛批「素行不良還能聘用?學校也該負責吧」、「這樣還要繼續載學生?好可怕」、「天啊!好嚴重,這司機很扯」。(賴俊佑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