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昱堇、王家珩、孟國華/台北報導
唱歌舒壓,但有些人太超過,把員警當成受氣包。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今年2月到KTV唱歌,幾杯黃湯下肚,竟對前來處理糾紛的員警揮拳,員警眼眶、臉部都掛彩,王姓男子因此被判刑3個月。KTV是非多,常因為大聲喧嘩、碰撞、看不順眼等等引爆糾紛,甚至都唱完離開KTV,還會在外面為了搶小黃,上演全武行。
▲今年2月份台北市KTV聚眾吵架,一片鬧哄哄。
KTV走道上開打,一片鬧哄哄,熱褲妹攔不住跌坐在地,短褲男趁隙一個箭步衝上前抱住,另一名男子海K一拳,一群人打得難分難捨,其中還有人拿出現成的暗器「麥克風」加入行列。這些人幾杯黃湯下肚,有的連員警也敢打,今年2月份台北市KTV聚眾吵架,姚姓員警到場了解,但被人拉住防彈背心,一名王姓男子更朝他揮拳,員警左眼眶挫傷、臉部撕裂傷、左手腕擦傷,王姓男子因此被判刑3個月。
▲醉男對員警揮拳。
酒客(2018.7):「我已經配合你了,你怎麼這樣呢?」
員警(2018.7):「帶回去了解,帶回去了解。」
酒客(2018.7):「我自己摔倒不行嗎?真的很誇張。」
KTV最常發生衝突的地方是電梯、走道和廁所,原因不外乎:碰撞、大聲喧嘩和互看不順眼。
▲KTV最常發生衝突的地方是電梯、走道和廁所。
另外,雙方有了口角衝突,來到KTV外為了招小黃,甚至在攔小黃的過程中也會發生肢體衝突。
員警(2017.1):「全部離開啦!」
現場民眾(2017.1):「好啦好啦,好好講啦,等一下等一下。」
▲KTV是非多,員警得常來處理糾紛。(圖/翻攝自爆料公社)
唱歌本來是宣洩壓力,但用錯地方,進警局吃刑責,這下恐怕越唱越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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