袈裟魔猥褻2少年 他賠錢想換免關…判決結果出爐

記者陳啓明/苗栗報導

苗栗縣造橋鄉一名49歲伍姓住持,涉嫌多次猥褻2名未成年少年,其中一名少年身心受創,一度想輕生。法官一審將伍男判應執行1年8個月徒刑、另8個月得易科罰金,但伍男不滿上訴二審,結果上訴後改判2年,都可易科罰金,但苗栗地檢署認為,各國對犯兒少妨害性自主罪案都無法容忍,依職權不讓他易科罰金,並於本月1日將他發監執行。

苗栗,毒品,尿液,掉包,逃逸,苗栗地檢署(圖/翻攝自Google Maps)

▲伍姓住持因猥褻2少年遭判刑2年,本月1日發監執行。(圖/資料畫面)

判決書指出,伍姓住持在2017年間,因買早餐認識年僅14歲的少年,便以「教導學科」為由親近。會考結束後,伍姓住持便邀請少年到他的精舍過夜放鬆,並趁少年泡澡後按摩時,撫摸少年下體,並說「這是男生之間的秘密」。

伍姓住持在同年又找少年來精舍過夜,這次直接看A片、幫打手槍,還對少年「喇舌」,少年經此對待心情低落,向導師傾訴後整起事件才曝光,其中一名少年身心受創,甚至一度想輕生,伍姓住持因而遭警方逮捕送辦。

伍男於檢警偵辦時,否認犯行。承辦檢察官於起訴書中,引用佛經「大般涅槃經」卷七,痛斥他是「披著袈裟的魔鬼」。由於伍男事後都與少年家人賠錢並和解,法官一審將伍男判應執行1年8個月徒刑、另8個月得易科罰金,但伍男不滿上訴二審,結果上訴後改判2年,都可易科罰金,但苗栗地檢署認為,各國對犯兒少妨害性自主罪案都無法容忍,依職權不讓他易科罰金,並於本月1日將他發監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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