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竹報導
新竹縣一名75歲詹姓老婦人,今年3月開車載丈夫外出,行經新埔褒忠路時,詹婦為了要與一台化學油罐車會車,沒想到竟失控撞上路旁電線桿,坐在後座的丈夫當場頭部重創,經送醫搶救8天後仍宣告不治,詹婦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新竹地院審理時,詹婦坦承自已過錯,開庭時也不斷落淚,法官認為詹婦深具悔意,依過失致死罪判拘50日,緩刑2年。
▲新竹地院審理後,依過失致死罪判詹婦拘50日,緩刑2年。
判決書指出,75歲詹姓老婦人,與丈夫感情恩愛的她今年3月間夫妻倆相偕外出,詹婦開車載著丈夫行經新埔褒忠路時,詹婦為了要與一台化學油罐車會車,疏於注意車前狀況,往右偏駛撞擊前方矗立於路肩的電桿,導致坐在後座的丈夫撞擊頭部,顱骨骨折,重傷送醫,經搶救8天後仍宣告不治。
面對丈夫因自已撞電線桿而身亡,詹婦感到相當懊悔不捨,警方偵訊時也詹婦頻頻拭淚,警方將其送辦後,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。
新竹地院審理時,詹婦坦承自已過錯,開庭時也不斷落淚。法官認為詹婦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導致過失撞電桿,造成丈夫死亡,所為應予非難,但衡量詹婦犯後坦承,深具悔意,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拘50日,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