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上最凱!台商煞到絕美酒店妹 2年花5千萬討歡心

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

台中市1名60歲吳姓台商,先前到海派七店消費時,煞到方姓酒店小姐,短短2年之內,不但每月提供20萬元包養,還幫對方買車、貸款、購屋、還卡債及買名錶等行為,總計3755萬元;對此,方女辯稱是贈與,檢方認為吳翁亦有贈與之意,但吳翁幫方父還房貸,方女竟浮報202萬元,另外,逢甲購屋1000萬元、開美甲店200萬元,則是無中生有,方女被警方拘提到案,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她1年2月徒刑。

檢警調查,2015年4月間,吳姓台商前往台中市海派七店消費,進而認識外貌出眾、身材姣好的方女,不但開始對她獻殷勤,還決定每月花20萬元包養,而且方女只要向吳翁撒嬌就有錢,前後兩年花了5158萬元。

兩人交往期間,吳翁幫忙還清朋友借款20萬元、方母借款244萬元、前男友借款20萬元、方弟與女友分手費20萬元、定存500萬元、尊爵名錶49萬元、尊爵蝴蝶錶150萬元、布偶貓2隻16萬元、台南市房產1棟530萬元、裝潢及家電費270萬元、國際網購300萬元、愛瑪士包70萬元、香港基金50萬元、套房貸款170萬元、信用卡債180萬元、轎車2部379萬元等金額,總計3755萬元;對此,檢方認定,這部分屬於男女交往情願的贈與,無證據證明方女使用詐術。

另外3件則完全是詐騙,2016年5月間,方女向吳翁表示,她父親為了房貸一事心煩,吳翁遂拿出500萬元給方女,但方父房貸僅298萬元,方女中飽私囊202萬元;同年6月間,方女表示要在逢甲買房,如此才能方便照顧他,吳翁再拿出1000萬元,方女拿去為自己買養老型保險;2017年2月間,方女又說想開美甲店,吳翁提供200萬元,結果店根本沒開,而是分成2張定存,總計1402萬元,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她1年2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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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方姓酒店妹狠詐吳姓台商3458萬元遭判1年2月徒刑。(圖/資料照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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