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
台北市1名40歲的高姓男子,先前未買車就上車,還霸佔國光客運座位,司機無奈報警處理;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,高男依然不聽勸告,還奪走警員隨身攜帶的警棍,反過來攻擊2名警員,其中1員被毆打成傷;高男應訊時坦承犯行,並允諾賠償2萬元,順利與警員達成和解,法官遂依妨害公務罪判他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2萬元,緩刑2年,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今年4月20日深夜12時許,高男前往市民大道的國光客運站,並搭乘林姓司機駕駛的車輛,但高男沒買票卻霸佔座位,林男請他離開未果,只好打電話報警處理;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陳姓警員及張姓女警趕抵現場,並要求高男立刻下車離去。
孰料,高男竟突然跑回車內,二度無故霸佔座位,路人再次打電話報案,2名警員迅速趕回現場;高男原本就對警員執勤過程不滿,一見到警方去而復返,頓時大為光火,他先是一把搶走陳員警棍,並揮拳猛攻對方,雙方頓時扭打在地,造成陳員四肢擦傷,無線電耳麥也被踩壞,正當張姓女警準備上前支援時,陳員已經順利制伏高男。
高男應訊時坦承犯行,並與受傷的陳姓警員達成和解,加上他先前並無刑案紀錄,因一時失慮觸犯刑章,而且分期賠償陳姓警員2萬元,遂依妨害公務罪判他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2萬元,緩刑2年,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陳姓警員遭霸位民眾打傷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