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日前拒絕針對禁蒙面法發出禁制令。他今(8)日說,案中的法律討論極複雜,不能立即斷定禁蒙面法無效及違憲,有關爭拗應留待司法覆核審訊中討論,預計月底可實質聆訊。
▲ 林鄭月娥4日宣布,引用港英時代的「緊急法」來訂立禁蒙面法。(資料照/中央社)
為因應衝突持續升級的「反送中」運動,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宣布,引用港英時代的「緊急法」來訂立禁蒙面法。
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質疑林鄭月娥在未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況下,繞過立法程序推行規例禁止蒙面,做法違憲,因此在新法5日生效當天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,並申請臨時禁制令。
官方香港電台報導,當天拒絕臨時禁制令申請的林雲浩今天下達判詞表示,「禁止蒙面規例」(禁蒙面法)的實施,是為了恢復公共秩序及減少暴力行為,而24名申請人均未能向法庭提出強而有力的初步證據,指出規例的實行,會造成嚴重且無法挽回的損害。
林雲浩在判詞中指出,案中的法律討論和分析極其複雜,不能在一時半刻根據薄弱且零碎的初步證據,斷定禁止蒙面規例無效及違憲。
他認為,有關爭拗應留在司法覆核的審訊中討論,預計本月底可進行實質聆訊,屆時會決定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,以及司法覆核能否勝訴。
禁蒙面法禁制令的申請人包括民主派全體24名立法會議員,答辯人則為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、警務處處長以及律政司司長。
禁蒙面法上路後引發港人激烈反彈,連日來各種抗議行動不斷,抗爭強度不亞於反送中示威,而警方已根據此法逮捕了77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