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高雄一名男子擔任保全長期輪值大夜班,卻在上班時突然倒地昏迷,直到清晨才被早班同事發現送醫,診斷後被確診為急性梗塞性腦中風,即使經過復健仍有肢體無力的情況,甚至罹患失語症無法說話,終身無工作能力,被鑑定為極重度障礙等級,家屬憤怒告上法院,沒想到保全公司卻撇責,辯稱男子會中風是他自己的問題,長期失眠又疏於照顧自己才會導致。
判決書指出,李姓男子自2008年開始擔任保全,幾乎全年無休且工時極長,由於公司人力不足,更是經常被安排輪值大夜班,李男在2016年9月15日上大夜時昏迷倒地,直到清晨5點才被早班同事發現緊急送醫,最後被確診為急性梗塞性腦中風,在病床上休養超過一個月才出院,即使持續接受復健治療,但右側肢體仍然無力、右手也無法舉起,需要人看護照顧,甚至還罹患失語症無法說話,被鑑定為極重度障礙等級,家屬怒將保全公司告上法院。
家屬認為是因公司沒有聘用足夠人力才會釀成憾事,控訴保全公司違反勞基法工作時數規定,指出李男在事故發生前半年的平均月加班時數達49.17小時,超過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所規定的45小時,且是在執行職務時引起腦中風,於是向保全公司求償650萬餘元。保全公司卻辯稱,指李男的工作時數極少達到12小時,中風原因是沒照顧好自己及長期失眠所致,法院審理後認為,保全公司未依規定對員工實施健康檢查,未能及早發現李男身體狀況縮短工時,才會導致職業傷害,判保全公司賠償575萬餘元,全案目前上訴二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