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弋/台北報導
立法院今(14)日針對消防法修法召開朝野協商,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(消權會)上午到內政部前陳情,希望政府將資訊權、調查權及退避權等消防員「生命三權」明確入法,落實消防改革。
▲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主張「退避權、調查權、資訊權」缺一不可,5天已獲得5,648份連署支持。(圖/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供)
為何強調消防員的「生命三權」?消權會指出,10月3日凌晨發生在台中大雅的鐵皮工廠火災,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,根據統計,7年來已連續有26名消防員在火場喪生。在這些殉職案件中,有關單位未能確實地進行調查、反省與改正,導致類似的場景一再上演:「無人受困的鐵皮屋/工廠」、「違章建築」、「廠方沒揭露危險物品的分佈」。
▲消防員在立院外靜坐、悼念殉職弟兄,疾呼消防改革。(圖/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供)
為了避免制度殺人的殉職人禍一再上演,消權會強調,修訂《消防法》保障消防員的生命三權刻不容緩!
◆退避權:舉例來說,若現場為鐵皮屋、違章建築等危險環境,消防員到場經過專業評估後,得以選擇拒絕以高風險方式展開救災。
◆資訊權:發生火災的廠方有必要揭露現場空間與危險物品分佈等重要訊息,以利消防人員救災。若沒揭露,應課以最高60萬元罰鍰;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者,應課以最高150萬元罰鍰。
◆調查權:發生消防員重大死傷案件,必須開放專家與基層消防員團體參與調查,讓真相透明公開。
消權會說,台中大雅火災發生後,立院四大黨團同意捍衛消防員生命三權,並承諾將在本會期通過《消防法》修法。然而消權會認為消防署刻意提出「閹割版本」,試圖阻擋法條的通過。有鑑於近年接連發生消防員殉職悲劇,消權會不斷呼籲政府正視修法,但法條該如何修,消防署卻持不同意見。像是關於「調查權」該開放到什麼程度,消防署認為應只以火災為調查範圍,也讓消防員無法認同。
據消權會統計,民國41年至今已有129名消防員殉職,其中54%為非火災勤務殉職,近年的集體殉職如81氣爆、新屋大火、敬鵬大火以及台中大雅事件,涉及地下管線、違章建物、化學品管理等,其檢討範圍不應完全以火災為主,而是應回歸消防法三大任務「搶救災害、緊急救護、預防火災」作為殉職死傷調查範圍,才符合現實第一線人員出勤實際狀況。
消權會祕書長朱智宇進一步表示,希望消防署也能夠清楚定義「退避權」的部分,因為在高風險的救災行動中,能夠真正讓消防員不管是水域救災、化學災害、火災搶救上的作業要點,有個母法可以連結。消權會不滿消防署眼見大雅違章工廠2名消防員屍骨未寒,關於消防生命三權,除了「資訊權」外,對於「退避權」、「調查權」態度仍然消極甚至阻撓。
雖然消防署今(14)日上午發文表示:「保障消防人員救災安全一直是消防署不變的立場,消防署也從未阻撓消防法的修法…有關退避權、資訊權、調查權均已列入本次修法,消防署尊重朝野協商意見,期儘速完成本次修法。」消權會重申會堅持生命三權全部內容,希望得到消防署全力支持,並呼籲四大黨團相挺,一同促成消防改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