含淚錯嫁…快生才驚覺伴侶性侵2幼女 夫:太愛了才瞞騙她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新竹一名陳姓女子先有後婚,嫁給一名范姓男子,沒想到在臨盆前夕,未婚夫竟遭警方控告「性侵未成年少女」,且刑期確立得入監服刑,這時才驚覺枕邊人是性侵慣犯,陳女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。法官認為范男自私未顧及陳女感受,且服刑期間難以維繫雙方婚姻關係及盡家庭責任,故裁定離婚獲准。

▲即將生產前,警察突找上門來,才發現枕邊人竟是性侵慣犯。(圖/Pixabay)
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陳女表示自己是「帶球嫁」范男,2016年中剛新婚不到半年,沒想到在臨盆前夕,警方突然上門告知范男被控性侵2名未滿14歲少女,依《刑法》第16章「妨害性自主罪」第221條,判處5年有期徒刑確定,須入監服刑,陳女此時才驚覺枕邊人竟是「性侵慣犯」。

孩子出生後,范男已入監服刑多時,陳女認為范男未盡父親的義務和責任,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。另陳女的父親也透露,親家前前後後只買了幾包尿布,之後就不理不睬,讓陳父氣得要女兒不要再跟這種人來往。

陳女也透露,當初因懷孕才決定要結婚,且未聽范男提起過曾犯案,沒想到自己「嫁錯郎」。然而,范男堅持不願離婚,他後悔地表示不是有意要隱瞞,而是因為「太愛老婆了」。范男也在獄中親筆寫信告訴陳女,等他出獄後一定會好好彌補她和孩子。

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判准離婚,認為范男因自私隱瞞真相,未顧及陳女的感受,且在服刑的狀況下難以維繫雙方的婚姻關係,故裁定「離婚獲准」,但全案仍可上訴。(許珮絨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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