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怡靜/基隆報導
基隆一名楊姓男子因母親生病,於是請戚姓前妻搬至家中幫忙照顧母親,沒想到2年後楊母過世後,楊男竟立馬翻臉要求前妻搬離,甚至控告前妻涉嫌侵入住宅、強制罪等;基隆地檢署認為,是楊男主動要求前妻搬至家中,且戚女也未有任何暴力脅迫行為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
▲男請前妻搬回家照顧病母,但母親過世後竟馬上逼前妻搬離還提告,經基隆地檢署裁定處分不起訴。(圖/翻攝自Googlemap)
不起訴書指出,楊男與戚女於2009年離婚,後來楊男因母親中、失智無力照料,於2013年8月商請前妻搬回家中同住,並協助幫忙照顧病母,還說好每月將支付她2萬5千元的看護費;戚女心想2名子女與前夫同住,遂答應其請求。
但沒想到2015年楊母過世後,楊男竟翻臉不認人,立即要求戚女搬離,遭到戚女拒絕,楊男甚至指控戚女侵入住宅和強制罪;戚女到案後,指楊男承諾每月支付她看護費,卻分文未給,就連小孩的扶養費也沒給,平時全靠政府補助及貸款支應,所以她無力搬遷。
檢方調查,是楊男主動要求前妻搬入同住,實屬「和平占有」,加上楊男允諾支付看護費,故戚女入住性質應屬「使用借貸」關係,且戚女並未破壞房屋,及任何暴力脅迫舉動,檢方認定戚女未構成強制罪、侵入住宅等要件,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