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台北報導
台北市士林區日前傳出3個月大陳姓男嬰遭熱水燙傷送醫,全身有13%達3度燙傷,膝蓋以下全部皮都掉了,入住加護病房16天,如今仍在復健當中,小小年紀就應穿上彈性衣壓迫治療,男嬰父母氣得控告蘇姓保母業務過失致重傷罪。士林地院今(17)上午開庭,陳父庭後哽咽地說「我跟孩子媽媽非常自責!」,全案將於11月14日宣判。
去年4月14日晚間8時許,25歲蘇姓保母將剛出生3個月的男嬰抱到洗手台清洗臀部,未注意到水溫已經改變,當發現水溫過熱時,男嬰左腳已經泡在熱水裡一段時間了,左大小腿2至3度燙傷,須進行清創手術,但因疤痕增生、攣縮必須得長期復健,並穿上彈性衣壓迫治療。
▲男嬰左大小腿2至3度燙傷,進行清創手術後須長期復健。
士林地院今上午開庭,男嬰生父庭後接受採訪,幾度哽咽:「我不知道所謂重傷害的界線在哪哩,我只知道小孩子一隻腳被燙成這樣,難道不叫重傷害嗎?腳趾頭變形、攣縮,每天每天做復健,腳指還是無法碰觸地面」。
男嬰父難過地說,孩子離開加護病房之後,保母不聞不問,「從事情發生到現在,我跟媽媽非常自責,即使我們已經想盡辦法去篩選保母,給小孩最好的照顧,但還是發生這樣的事情,我們自責到想要死,但為了小孩,我們必須堅強起來,我們還算有一些能力,能為孩子付出,但在社會上有非常多父母,遇到同樣的事情,在心裡、經濟層面是沒有辦法承受這些壓力,乞求法官能夠重判,讓預防勝於治療。」
▲男嬰小小年紀就得穿上彈性衣壓迫治療。
▲男嬰父親哽咽地說「我跟孩子媽媽非常自責!」
男嬰目前已經1歲多了,但從醫院復健影片可見,其左小腿到腳趾,至今仍留下燙傷紅紅疤痕,腳趾頭攣縮變形,復健當下因感到相當不適,不斷發出嚶嚶哭聲,雖然平時可以行走,但容易跌倒,得定期回診復健,畫面令人感到相當心疼。
據了解,該名蘇姓保母畢業於幼保科,男嬰父親因工作繁忙,因此聽從月子中心建議,找到這名蘇姓保母,月子中心說蘇女曾在該中心照顧小孩,很有經驗,如今也在其他月子中心工作,雖然沒有執照,但因相信月子中心,才會放心將男嬰交給她照顧,沒想到短短2個月就發生燙傷意外。
▲男嬰復健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