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及香港政府的反應,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,任何案件都不可能在港府切割管轄權,操作嫌犯自行來台,僅憑嫌犯個人自白,沒有完整的事證及資料下,任嫌犯追訴處於不確定狀態,使得犯人受到制裁的期望落空。要還給家屬公道,前提就是需要港方透過司法互助,提供有助我國司法單位順利偵辦的各項證據及協助。
▲陸委會重申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必要性,痛批港府根本是刻意操作嫌犯自行來台。(圖/資料畫面)
邱垂正表示,長久以來,我國政府不斷呼籲港府應該積極考慮建立台、港司法互助合作機制,並以刑事法律合作為優先,才能解決台港人員交流頻繁,所衍生的各種犯罪問題。陳同佳潛逃後,卻無法立刻有效將之繩之以法,再次凸顯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重要性。
就此次來說,任何案件的追訴,都不可能在港府切割管轄權,操作嫌犯自行來台,僅憑嫌犯個人的自白,卻沒有完整的事證及資料,讓犯人受到應有法律制裁的期待落空。因此,要彰顯司法正義,還給受害家屬公道,前提就是需要港方透過司法互助,提供有助我司法單位順利偵辦的各項證據及協助。
邱垂正強調,命案發生後,我國曾多次向港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,但港方皆未具體回應,卻以操作「送中條例」,迴避司法互助的正確途徑,現港方既然宣稱可提供「合法且可行」的協助,我方要求透過司法互助,將嫌犯送到台灣的立場也沒有改變。
因此建議台、港雙方都應盡快安排主管部門坐下來,討論如何建立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,既可有效處理陳同佳案,也可從根本解決問題,方能充分保障兩地民眾的安全與福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