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台東報導
今年2月間,一名外國籍女子身穿比基尼,獨自到台東市區海濱公園沙灘曬日光浴,卻遭王姓男子靠近,並強拉扯對方、用手伸進比基尼內撫摸猥褻,嚇的女子驚聲尖叫,不斷呼喊求救,這時王男才悻悻然罷手離去,女子不堪受辱,氣的拿起相機追上前去,並拍下王男的長相、衣物特徵等等存證,隔天到警局報警提告,台東地方法院審結,依強制猥褻罪,判處王男1年1月有期徒刑。
▲男子猥褻外籍女遭判刑。(圖/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據判決書指出,王男過去有公共危險等前科,今年2月間,見女子身穿比基尼、獨自在海濱公園沙灘曬日光浴,竟色心大起,先是緩緩靠近女子身旁,並坐在對方右側邊,女方驚覺有異想推開王男,卻遭王男動手壓制,以左手勾抱、控制雙手上臂及肩膀等處,之後用右手伸進女方比基尼內撫摸猥褻,嚇的被害人大聲尖叫呼救,王男見狀才罷手離去。
女子之後用隨身相機,拍下王男的長相、穿著、身形等等蒐證,隔天在公司主管、同事的鼓勵下,到警局報案提告,並提供蒐證照片警方。台東地院審理後,認為王男為滿足一己私慾,竟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,且犯後還矢口否認犯行、毫無悔意,也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因此依強制猥褻罪,判處1年1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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