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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女潘曉穎命案凶嫌陳同佳願來台投案,我國政府呼籲應先建立司法互助機制,才能提供偵辦的各項證據及協助,資深媒體人余莓莓直言,從人性觀點來看,香港沒有死刑,台灣不一定不會判死刑,一個政治牧師,勸一個不想死的人到有死刑的地方自首,「這合理嗎」?
▲ 余莓莓分析,香港政府如果不提供筆錄,將導致本案審判困難
余莓莓分析,相信香港警方已經做過筆錄了,如果筆錄不交出來,到時候台灣怎麼判?預謀殺人的證據在香港,如果香港又不協力,到時候變成失手殺人,跟殺人罪是天差地別,因為香港的杯葛變成過失致人於死,香港也會群情譁然,台灣司法也蒙上一層灰,台灣變成包庇罪犯,犯罪的天堂。
陳同佳來台是「被投案」,意在矮化我國主權?余莓莓指出,這個時間點太巧妙,香港殺球過來,韓國瑜就接球,好像在打乒乓球,讓民進黨政府接也不對,不接也不對,「是高明的政治操作」。
▲ 陳東豪分析,過失致死罪恐關一兩年就出獄
資深媒體人陳東豪分析,如果陳同佳推翻預謀殺人,對被害家屬是二次傷害,如果不是殺人罪,是過失致死,是五年以下徒刑,通常一兩年就關出來了,這件事需要香港政府的配合,就算不願簽協議,至少要給正式的官方文件,法院才能當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