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基隆報導
基隆一名馬姓男子,今年5月間陪岳母掛急診,他不滿劉姓護理師抽血時,多次插針仍未完成,竟動手推擠劉姓護理師,導致劉女左手臂受傷,馬男當場被警方逮捕送辦。基隆地檢署審理時,馬男坦承犯行,檢方依傷害罪嫌將他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▲基隆地檢署審理後,依傷害罪嫌將馬男起訴。(圖/資料畫面)
起訴書指出,馬男今年5月23日晚上8時許陪岳母掛急診,在急診室內見劉姓護理事依照醫生指示為他的岳母抽血,劉女多次插針都未能順利抽到血,馬男心生不滿,出手推擠劉女,導致劉女左手臂出現4公分刮傷,馬男因此遭警方逮捕送辦。
檢方庭訊時,馬男坦承犯行,檢方認定馬男觸犯傷害罪;警方另指馬男涉犯醫療法,檢方認為,馬男涉嫌推擠劉女時,劉女已經中止或結束醫療行為,不能以醫療法論處,另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至於傷害罪部分,檢方考量馬男坦承犯行,且與劉女指控相符,並有診斷書等物證佐證,因此依傷害罪嫌將他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