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60多歲的男子「阿華」(化名),他指控40多歲的「萱萱」(化名)對他性侵2到3次,甚至萱萱還奚落他「不硬」、「比外國人小」,阿華不甘受辱,憤而對萱萱提告。新北地檢署審理時,萱萱反駁稱,因拒絕阿華追求並封鎖他,阿華才故意提告整她,檢察官調查後,認定阿華指控性侵部分證據不足,予以萱萱不起訴處分。
▲阿華控告遭萱萱性侵,新北地檢署審理後,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不起訴書指出,阿華指控,去年5、6月間透過友人介紹及臉書認識40多歲的萱萱,去年9月28日,萱萱邀約她到三井OUTLET共進晚餐,接著萱萱主動邀他到家中過夜,他一開始拒絕說:「因為你會性侵我」,但萱萱苦苦哀求:「不會性侵他」,他才勉強同意到萱萱家過夜。
30日凌晨,萱萱喝了酒後拉著他跳舞,拿著手機自拍,然後把他拉到房間,脫掉他睡衣,先愛撫他生殖器,再強「騎」在他身上對他性侵,當天下午他想離開,卻因大樓電梯有門禁,沒有卡無法離開,後來萱萱說要請他吃飯,卻在吃飯時羞辱他「沒用」、「不硬」、「不配合」、「比外國人小」,然後掉頭就走,他不甘受辱憤而向萱萱提告。
檢察官庭訊時,萱萱否認性侵,辯稱兩人吃飯時有喝酒,且確有摟摟抱抱,並脫掉上衣,但因阿華沒有勃起,兩人並無發生性行為,認為因拒絕對方追求,也封鎖對方,阿華才故意用這種方式整她。檢方認為,阿華在事發時沒趁機逃離及報警求助,身上也無明顯外傷,今年6月還要萱萱打電話給他,要求見面溝通案件,不符常情,因此予以萱萱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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