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

老爹脫褲要7歲女童「口愛」⋯嬤喊「快下來洗澡」逃過一劫

記者蘇怡璇/台中報導

台中一名良心泯滅的男子,竟然叫同居女友年僅7歲的女兒,幫他「口愛」,某天,趁著女童進房間拿衣服準備洗澡時,要求女童「咬咬」,門外的阿嬤覺得有異,怎麼這麼久還沒出來,大喊女童名字,女童才逃過一劫,事後,男子的姊姊詢問女童時,她說出:「老爹脫褲子、叫她過去床邊」,男子姊姊大義滅親,通知女童舅舅將女童暫時帶離,並報警處理。台中高分院審理後,依強制猥褻等罪判男子3年10個月徒刑。

-性侵-少女-家暴-(▲示意圖/Pixabay)

▲老爹脫褲要7歲女童「口愛」⋯嬤喊「快下來洗澡」逃過一劫。(示意圖/與案情無關)

根據判決書,男子與女友同居,女友有一名7歲女兒,三個人跟男子媽媽、姊姊同住在屋簷下,106年1月間,男子對年幼的女童起了色心,趁幫女童吹頭髮之際 ,以手隔著內褲撫摸女童下體及身體各處。

九個月後,男子變本加厲!根據女童指稱:「我要去洗澡,先到2樓房間拿衣服,老爹(被告)就叫我過去,然後他 就脫他自己的褲子,叫我吃他下面尿尿的地方,老爹還有隔著褲子摸我下面尿尿的地方。」良心泯滅的男子,竟然叫年僅七歲的女童幫「口愛」,甚至用手撫摸女童下體。幸好當時男子的媽媽在外呼喊女童怎麼還不下來洗澡,才讓女童免於受害。

事後,男子姊姊詢問女童,女童一開始搖頭,沒說出實情,後來才回答:「老爹脫褲子、叫她過去床邊」,男子姊姊聽到這裡,心裡有個譜,沒有繼續追問下去,但當下就傳訊息給女童的舅媽,要舅舅以及舅媽立刻將小孩帶走。並報警處理。

一審時,男子與女童的親友和解,法官依強制猥褻等罪判他3年徒刑,但檢方提出上訴。台中高分院審理後,認為男子明知女童年幼,對性知識懵懂無知,卻為了一己私慾,做出此事,對女童造成身心極大傷害,因此改判他3年10個月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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