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拍女同事上廁所 因手機「記憶體不足沒影像」…救了他

記者陳啓明/桃園報導

桃園一名機車行林姓員工,因嫌公司男廁太髒跑到女廁去上廁所,他發現女同事正在如廁,竟持手機由上向下拍攝,女同事發現後,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,林男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。桃園地檢署審理時,雖林男坦承犯行,但由於林男手機記憶體不足,沒拍到任何影像,而妨害秘密無法處罰未遂犯,檢方今予以林男不起訴處分。

駕駛,手煞車,夾死,桃園地檢署,翻攝

▲林男因手機記憶體不足沒錄到影像,檢方予以不起訴處份。(圖/資料畫面)

不起訴書指出,28歲的林姓男子,去年11月15日晚間在任職的機車行女廁內,涉嫌以手機自上而下偷拍女同事如廁,女同事發現後,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,警方依涉嫌妨害秘密罪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。
檢方庭訊時,林男供稱,當時覺得男廁很髒,且認為女廁沒有其他同仁才跑到女廁,而在女廁時發現隔壁疑似有人,才好奇將手機朝隔壁間女廁並開啟相機,當時太緊張,剛好手機記憶體不足,所以沒有拍到任何畫面。

檢方審理後認為,雖然林男坦承偷拍女同事如廁,但因沒拍到任何影像,加上妨害秘密無法處罰未遂犯,因此今予以林男不起訴處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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