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新北報導
在新北市林口區林口高爾夫球場擔任桿弟的60歲女子周張梅子,去年一月間,陪同陳姓知名上市製鞋大廠董事及其母親打球時,陳男卻違規駕駛球車搭載母親,讓周女站在球車後方的貨架上,最終在過彎時,不慎摔出車外,頭部重創經治療後,癱瘓成為植物人;家屬悲憤向球場及陳男提告求償,新北地院審理後,認定陳確實有過失賠償責任,今判他須賠償1千零4萬元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在林口高爾夫球場擔任桿的的周張梅子,去年1月間陪同陳姓股東及其母親打球,打完球後,2人因不想走路,便違反規定,擅自駕駛2人座的高爾夫球車,讓周女站在球車後方的貨架上,周女卻在過彎時,遭甩出車外,頭部重創導致顱內出血、顱骨骨折、水腦症,從此四肢癱瘓且重度昏迷成了植物人,家屬耗盡2百多萬元積蓄,悲憤之餘向球場、陳男等人提告求償1593餘萬元。
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,高爾夫球場的桿弟自行排輪班,且有投保勞健保,無須打卡,更無固定上班時間,因此認定雙方並無雇傭關係,認定球場並無賠償責任。
法官進一步認定,陳男應賠償周張梅子醫療費、看護費、勞動力喪失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共995萬餘元,另須賠償周夫120萬元、兩女兒各70萬元精神慰撫金,但考量周張梅子身為桿弟,明知規定卻還是讓顧客駕駛車輛,也有20%的過失,因此判陳仕榮須賠償周張梅子796萬餘元,另賠周夫96萬元、兩女兒各56萬元,合計1004萬元。可上訴。
根據《ETtoday》報導,周女的女兒控訴,陳男事發後僅到加護病房探視過母親一次,並包了2萬元紅包,豈料,陳男的母親卻在病房外痛批「怎麼一直睡?沒病都睡成有病了,而且我們開車都有叫桿弟要抓好啊!」
周女進一步指控,高爾夫球場管理有疏失,並未明確要求客人1人1車此外,近年來就已發生多起類似案件,造成另名女桿弟率車受傷頭部外,更曾經發生整台球車衝進湖裡的事件。
對此,陳男接受電話受訪時,僅表示「偵查不公開」等語,便隨即掛上電話,至於球場張姓經理則稱,共計包了5個紅包慰問周女家屬,並請律師協助,並無不顧員工權益的部分。
▲周女成了植物人,生活無法自理,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陳男須賠償周女家屬1004萬元。(圖/翻攝畫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