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政宇/台北報導
中國國台辦昨(4)日公布「26條措施」,其中最引發爭議的,就是「台胞可到中國外館求助或申請旅行證件」。對此,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(5)日回應指出,這不合中華民國法律,且據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與「護照條例」相關規定,台灣人若申請中國護照,將喪失台灣公民權利,台灣護照也會被註銷。
▲ 外交部表示,台灣護照的好用程度遠高於中國,且外館的服務相當快速有效。(組合圖/資料照)
歐江安今日在例會上回應表示,「不論有沒有26條,我們國人以持用中華民國護照為榮,且我國護照好用度排名在全球前30名,中國是70幾名,我們國人在旅外時享有的免簽、落地簽和電子簽證等168國,待遇遠遠超過中國。」
歐江安說明,「外交部在海外有代表處和辦事處,外館提供親切有效迅速的領事服務,也有緊急聯絡和外交部24小時急難救助中心,一通電話可以提供更好協助,因此國人在海外要向中國使領館求助的需求很少。」
歐江安坦言,「台灣民眾如果找中國外館,很可能被他們記錄、拍照,並進一步當作台灣人民支持兩岸統一、一國兩制的政治輸出,呼籲國人不得不察,這樣的後續效應可能性。」
歐江安強調,「護照是所有人唯一有效的國際身份文件,旅外只認可這本,若向中國申辦旅行文件,認證會產生適法性問題,牴觸護照法規。」
▲ 外交部反擊中國26條,批評這是在推銷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」,意在併吞台灣。(圖/資料照)
此外,外交部也提醒,中國推出的26條錯失只不過是在推銷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」,意在最終併吞台灣,政府已經多次清楚說明,拒絕一國兩制就是台灣共識,中國政府假意惠台,不會得逞。
中國昨日公布《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》(26條措施),其中,第14條提到「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,申請旅行證件」。據悉,過去也曾發生台灣人為了入境俄羅斯、或北韓等地,辦理中國護照通關的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