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媒報導,香港大學二年級陸生陳子謀7月在「反送中」示威衝突現場被捕,他假扮記者並被搜出一支伸縮棍。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陳子謀參與暴動,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天判決他監禁6週。
▲港媒報導,香港大學二年級陸生陳子謀(右)7月在「反送中」示威衝突現場被捕,他假扮記者並被搜出一支伸縮棍。由於沒有證據顯示陳子謀參與暴動,西九龍裁判法院7日判決他監禁6週。(圖/中央社)
綜合星島日報、獨立媒體報導,7月28日中上環反送中示威爆發嚴重衝突,共49人被捕,其中包括24歲的陳子謀;他當時身穿記者的黃色反光背心,並被搜出一支伸縮棍。
陳子謀被捕消息傳到大陸後,他遭起底是瀋陽人,其後到港大就讀音樂系主修鋼琴,並在深圳兼課教琴,曾在社群媒體發表「批評中國的激進言論」。當時遭許多愛國網友嗆聲,要他今後別回大陸。
8月27日,陳子謀在微博發表聲明否認參與暴動,並稱721元朗襲擊事件發生後,因擔心自身安危,才買伸縮棍防身。當晚因為地鐵停駛提前下車,不知有示威而步行前往該地區,還主動找警方詢問路線,並未停留在現場參與示威,不料因為伸縮棍涉及違規被拘留。
10月24日首度開庭,陳子謀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;由於他不太會說廣東話,還一度要求翻譯。
案情顯示,陳子謀當時向警員解釋,由於擔心被其他人打,該伸縮棍是用來作自我防衛用途,警方於是在晚上9時20分正式拘捕他。到達警署後,陳在錄取口供表示,由於擔心被其他人襲擊,所以打扮成記者,認為這樣的外表比較安全。
據報導,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天考慮到陳子謀管有的伸縮棍是用作自衛,從未展示或使用,也無任何證據證明陳是參與暴動之一員,因此判他即時監禁6星期,不得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