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承霖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,日前參加友人聚會時,認識15歲少女香香(化名),事後得知對方有在約炮,於是將對方約到家中嘿咻,沒想到,事後竟遭警方逮捕,並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送辦,庭訊時,吳男喊冤表示,並不清楚香香僅15歲,僅知對方有在約炮,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後,認為雙方並未談及香香的年紀,且香香言行舉止、穿著打扮與16歲少女無異,因此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。
不起訴書指出,吳男參加友人聚餐認識香香後,雙方互加微信成為網友關係,事後得知對方有在約炮,才會將對方約到家中嘿咻,沒想到事後竟挨告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。
吳男喊冤表示,雙方聊天過程中,均未提及年紀、星座以及畢業學校,並不清楚她年僅15歲;而香香也證稱,的確未與吳男聊到年紀,並不清楚吳男是否知道自己才國中畢業,而事發當天僅記得自己肚子很餓,就搭計程車到吳男家中,確切發生關係日期則早已忘記。
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,雙方聊天過程並未談及年紀,加上香香的言行舉止及穿著打扮,與16歲女子無異,因此認定吳男的確不知道香香年齡未滿16歲,因此認定他罪嫌不足不起訴。
▲吳男與香香嘿咻後,挨告後才驚覺對方年僅15歲。(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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