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蘇怡璇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就讀國小女童,兩年前返家時,碰上色狼襲胸,當時放聲尖叫,受到驚嚇;但事發後,女童時不時反常地大笑,原本以為女童真的走出被猥褻的陰影,沒想到日記卻洩漏女童心聲,她寫下:「其實我對色狼的事一直放在心裡」、「每每想到此事,只能不停大笑設法忘記」,故作堅強的女童行逕,讓人不捨。
▲揪心!女童遭襲胸後⋯日記寫下:「只能不停大笑設法忘記」。(示意圖/與案件無關)
根據判決書,當時國小女童下課準備回家,走到家樓下,拿出鑰匙開門進入樓梯間,陳姓嫌犯趁隙跟隨入內,跟著被害女童上樓,走道1樓到2樓的樓梯轉角處時,陳嫌伸出狼爪,自後強行以手摀住被害女童之口,過程中,還把女童轉正靠在牆壁上,不顧她扭動身體掙扎反抗,隔著衣物徒手撫摸被害女童胸部,猥褻得逞。最後被害女童放聲尖叫,嫌犯擔心被發現,匆忙離去。
被害女童回家後,向媽媽哭訴遇到色狼,母女倆到警局報案。警方根據監視器,火速逮捕陳姓嫌犯,但他矢口否認犯案,因相關人證、物證俱全,仍被移送法辦。法院審理時,媽媽拿出女童日記本,意外曝光,女童假裝堅強的一面。「其實我對色狼的事一直放在心裡,表面上的不在意是真的嗎?只覺得心 理亂亂的,但不想再讓媽媽和老師又擔心,有時上樓會讓我 想到那個男生,所以都會不停大笑設法忘記,覺得自己很可笑⋯」
橋頭地院法官則認為,陳姓嫌犯在無任何正當事由下,卻尾隨互不熟識國小女童,更違反她之意願,強制撫摸女童胸部屬猥褻行為,且其主觀上應有為滿足自己性慾之猥褻犯意,更造成女童陰影,橋頭地院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,判有期徒刑二年八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