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歲不能性行為?李佳芬誤引民法…律師嗆:欠缺法治教育

記者張珈瑄、唐薏程/台北報導

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夫人李佳芬,推出「佳芬講堂」,但卻爭議不斷,誤稱《民法》規定「14歲以下不能發生性行為」,讓網友傻眼說民法沒有這一條。

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夫人李佳芬:「在我們民法裡面是有規定的,14歲以下是不能有任何性行為的,那我們現在的教科書裡面,其實跟民法是互相衝突的。」佳芬講堂這回談的是「性平教育」,聽起來好像很合理,只是一翻開法條,李佳芬口中的《民法》好像怪怪的。

▲李佳芬開佳芬講堂。

律師黃帝穎:「引用法律的部分不夠嚴謹,也凸顯她欠缺法治教育,也就是說民法根本沒有規定性行為的年紀。」被律師打臉《民法》根本沒有這一條,而是在《刑法》第227條「與幼年男女性交及猥褻罪」才有明確罰則,要轟執政黨的現行教育體制,沒想到反而糗到自己。

▲李佳芬的「14歲說」引發爭議。

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夫人李佳芬:「14歲的孩子之前我們是教育孩子先認識自己的身體,最重要在國中之前我們在教育孩子,如何認識自己的身體,而國中以後到了高中的階段,才教孩子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。」

律師黃帝穎:「如果照他這個邏輯,那民法規定20歲才有完全行為能力,那是不是20歲以後再教購物、交易安全,這其實是很有問題的。」

▲律師批評李佳芬欠缺法治教育。

14歲說狂被打臉連網友也聽不下去,難道要14歲之後才要教導關於性別方面的知識,直說「所以才更要有性平教育不是嗎?拜託別荼毒下一代了」,只是李佳芬開課要談性平,但現場嘉賓卻不斷開黃腔打臉自己。

藝人郭子乾:「Excuse me還講成XXX kiss me。」藝人郭子乾扮演韓國瑜一搭一唱,明明辦的是青年講座,台下還有不少爸爸媽媽帶著小朋友,只是不僅黃色笑話出現,還誤用法條,這講堂題材合不合適恐怕得打上問號。

▲藝人郭子乾扮演韓國瑜。

三立新聞台
#韓國瑜張善政「國政配」決戰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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