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台北報導
拉法葉採購弊案,已故軍火商汪傳浦,被控與前海軍上校郭力恆,因採購案取得巨額回扣,郭力恆被以「收取回扣罪」論處,於2014年4月間判決有罪確定,並扣案犯罪所得約3500萬美金(約合台幣11億)繳入國庫;去年11月間,檢方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,法院二審裁定沒收5332多萬美元(約合台幣286億元);今年10月31日,最高院裁定沒收汪傳浦妻小海外帳戶中的本金3億多美金(約合台幣94億元)已確定,台北地檢署表示,正積極洽詢瑞士等國,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。
▲前海軍上校郭力恆遭判刑入獄。
台北地檢署今(12日)表示,2000年最高檢成立專案特別調查小組,偵辦拉法葉艦採購弊案,隔年向瑞士等國陸續請求司法互助,並取得大量銀行帳戶文件,陸續凍結汪傳浦等人的海外戶頭中的銀行資產,檢察官於2006年9月間,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共同收取回扣等罪,將汪傳浦、郭力恆等人起訴,北檢於2015年將瑞士先行返還的3500萬美元(約合台幣11億)繳入國庫,軍火商汪傳浦則於2015年1月間亡故。
▲前海軍上校郭力恆遭判刑入獄。
最高檢特別偵查組,於2017年1月間,將案件移交台北地檢署辦理,台北地院於2017年7月間,裁定沒收犯罪所得本金及孳息共9億多美金(約合台幣270億元),及至執行完畢時止所生孳息。經雙方抗告後,高院於2018年11月間,裁定宣告應沒收9億多美金(約合台幣286億元)。檢辯均提出再抗告後,最高法院於2019年10月31日,裁定檢方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其中本金3億多美金(約合台幣94億元)確定。北檢表示,目前正積極洽詢瑞士等國,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,務使「任何人都不得保有犯罪所得」之普世基本法律價值得以彰顯。
▲軍火商汪傳浦被控收取巨額回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