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桃園報導
桃園市1名男子阿豪(化名),先前與妻子及其11歲女兒小晴(化名)同居;先前他曾命令小晴:「不給我舒服,我就要生氣了喔!」,並六度猥褻及指侵得逞,直到妻子撞見逞慾過程,全案才得以曝光;小晴還說,倘若她不順從繼父之意,對方便會勃然大怒,她曾被繼父打到手部骨折,檢方遂依6個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阿豪。
檢警調查,阿豪與小晴母親結婚後,隨即展開3人同居生活;去年7到8月間,他明知小晴年僅11歲,為了滿足一己性慾,竟命令對方脫掉衣服,還恐嚇說:「如果不給我舒服的話,我就要生氣了喔!」,接著伸手撫摸小晴下體得逞;同年8到9月間,阿豪竟變本加厲,改用手指性侵小晴得逞,直到小晴母親返家時,當場撞見丈夫性侵女兒,隨即帶小晴到醫院驗傷,並在隔天與阿豪辦理離婚。
小晴供稱,繼父要求她脫衣服之前,曾開口詢問:「要不要舒服一下?」,她直接回答說不要,繼父改以命令口吻威脅她,她不敢反抗只好照做;小晴還說,從她國小五、六年級開始,因母親時常不在家,繼父至少性侵她3次以上,倘若不從便會遭到打罵。
小晴母親亦表示,事發後女兒心情低落,行為舉止與先前大不相同;阿豪應訊時則辯稱,去年7到9月間,他分別對小晴猥褻及性侵3次,不過他並未違反對方意願,但檢方檢視驗傷報告卻發現,小晴下體有撕裂傷、手部也有骨折痕跡。
檢方認為,小晴顧及媽媽不在家,並無可以保護她的人在場,加上阿豪曾將她打到手部骨折,小晴因心生畏懼,不敢反抗才會聽從命令,足見阿豪已違反小晴意願,六度性侵及猥褻得逞,遂依3個加重強制猥褻、3個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他起訴。
▲狼父六度猥褻及性侵繼女遭起訴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