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穎亭/台南報導
惡劣性侵兩女還狡辯!台南一名吳姓男子在2017年時,還具有軍人身分,竟然一天之內「狼」性大發,連續性侵兩女;吳男先是假意邀約前女友,再下手性侵得逞,前女友不甘報警後,吳男逃逸,卻又在返家路上,遇見夜店路倒的女子,吳男竟再將她「撿屍」性侵,案經起訴後,撿屍夜店女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,而性侵前女友的部分,吳男離譜辯稱直接用「行動」跟前女友復合,但法官不採信,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個月。
▲吳姓男子還在軍職身分時,獸性大發竟在一日內性侵2名女子。(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2017年11月3日晚間,吳姓男子和前女友相約吃消夜,吳男騎機車帶著消夜到前女友住處,兩人一開始還有說有笑,但吳男突然來了「性致」,提出「想要」的想法,不顧前女友拒絕,硬是將前女友押上床性侵,前女友抵抗大喊「你不要這樣子!」,但還是被吳男得逞,前女友趁隙報警後吳男慌張逃離,判決書中指出女子事後驗傷,手臂、下唇、私密處皆有撕裂傷。
吳男到案後辯稱,他是想和前女友復合,所以直接採取「行動」,強調兩人是順其自然的上床而非性侵,而且當時前女友都默許吳男行為,但是法官不採信吳男說法,認為吳男不尊重女性身體與性自主權,犯後也不具悔意,但僅考量他事後有向女方道歉,也願意賠償和解,竟只輕判強制性交罪1年8個月有期徒刑。吳男撿屍夜店女性侵兩次遭判乘機性交罪4年確定,沒想到更惡劣的是他連前女友也不放過,甚至辯稱是為了復合所採取的實際行動,惡狼終於落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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