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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「續租免簽合約」!過來人揭內幕警告他:小心這件事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一名網友在外租房,最近打算跟房東簽「續租合約」,沒想到房東卻回「不必再簽合約,想要住就每個月定期繳房租就好了」,讓他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,想知道在不簽合約的情況下續租房子,對於房客和房東有何利弊?貼文曝光後引起熱議。

▲續租房子卻不簽合約,到底會不會損害房客利益呢?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原PO在批踢踢發文表示,他去年跟房東簽下1年的租房合約,由於合約在11月就到期了,他便向房東提出續租房子的要求,沒想到房東竟回「不必再簽合約了,想要住就每個月定期繳房租就好了」,讓他非常疑惑。

原PO說,「之前我在大學租屋時,每年都簽,不是保護雙方嗎?這樣的情況也頭一次遇到,請問大家有遇過和我一樣的情形嗎?對房客、房東有什麼利弊呢?」

貼文曝光後,有網友指出,「這樣臨時想退租,也不用擔心合約還沒到期呀」、「房東是好人」、「不定期租約對房客超有利」、「我房東就是這樣耶,我們也渡過5、6年沒有簽續租合約的租屋生活」、「人家信任你,別給人家搞事」、「房東不打算收回房子、覺得房客優,通常都會這樣做」。

但也有人指出,「有好有壞,房東如果說要收回來自住,你就沒有租期的保障」、「不過你還是要確認租約有沒有註明『租約期滿租賃關係消滅』等字眼」、「出事的時候,有些房東會說沿用第一年合約,真的要看運氣」、「如果你是店家幹嘛的,那會扯到你有裝潢和生意是長期的問題,會比較危險,但住宅通常比較不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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