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竹報導
連千毅注意!賣假包被重判,已有前例!新竹一名莊姓男子在網路上賣LV假包,遭消費者報警;莊男不知悔改竟然繼續透過臉書賣假包,這次與一名臉友相約,以1.3萬的價格面交LV包,但遭對方當場識破,莊男被扭送派出所。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,莊男表示,想以6萬元和解,換取法官輕判50天,但事後沒有履行承諾,智慧財產法院改依加重詐欺罪重判1年3月,可上訴。
▲前例已出!連千毅呢?男賣2「LV假包」重判1年3月。(示意圖/與案件無關)
莊男於2017年11~12月間,透過臉書,刊登販賣LV精品訊息,11月時,與一名臉友相約面交,以3萬元的價格,賣出一個精品包。交易當時,莊男拿到錢後就離開現場,而臉友仔細檢視該LV包後發現品質粗糙,懷疑受騙,報警處理。沒多久,莊男又透過網路,找到另一名賣家,願意以1.3萬元買下「LV錢包」,這一次,莊男沒這麼幸運,面交時,對方很快發現是假貨,逮住想逃跑的莊男,送到竹北派出所報案。
案件到了新竹地院審理時,莊男當庭開口,願意以6萬元和解,還掏出3000元和解金,因此當時法官依普通詐欺罪判拘50日,但事後莊男沒有履行和解條件,檢察官上訴求改判。智慧財產局的法官認為,莊男賣假貨的行為,屬於「透過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之加重詐欺罪,屬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原審適用法規有誤,應予撤銷。」好手好腳,卻靠賣仿冒品獲利,被抓時,還承諾要與被害人和解,至今卻未履行和解條件,因此法官改判加重詐欺1年2月、加重詐欺未遂7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