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男子孫國晃因涉性侵案將入獄,但為了逃避,竟上網約出張姓博士生,先勒昏再將遺體帶到高雄林園山區焚屍,還故布疑陣讓人以為畏罪自焚,好冒用。更四審高雄高分院判決無期徒刑,最高法院認為孫男深有悔意,駁回上訴,維持無期徒刑確定。
▲孫國晃燒死博士生「借屍還魂」,法官認為有悔意,判免死確定。(圖/資料畫面)
孫男被控因性侵案件將入獄服刑,為了逃避發監,於2010年11月間,約出上網認識的張姓博士生到汽車旅館,卻趁機將張男勒昏後,將張男的雙手反綁,載運到高雄林園山區,潑汽油點火燒死張男,現場並故佈疑陣,假裝是自己畏罪自焚。
至於張男的身分證、健保卡等通通占為己有,並用自己的照片偽造成張男,申請新的身分證及駕照、健保卡「借屍還魂」。孫男以為神不知鬼不覺,殊不知張男被焚毀的遺體就手指頭沒被燒毀,使得檢警得以採集到指紋,與現場遺留的遺書進行比對,全案曝光。
一審到二審,孫男都被判處死刑,且審理期間,孫男不斷翻供、要求進行精神鑑定,但高雄高分院更三審,認為孫男友改過遷善的可能性,改判無期徒刑。更四審法官考量,雖然孫男手段兇殘,且未賠償死者,但多次坦承犯行,並分別當庭及以書面表達歉意,並非無悔過之心,維持無其判決。檢方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,全案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