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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報導,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住在台北市大安區「幸安名廈」,韓辦也立即反擊,只知房產是由韓國瑜親屬持有,且與韓家房產交易沒有任何關係!難道韓國瑜去親戚家住也有事?韓國瑜的房產為什麼讓團隊解釋不完,老是被找到疑點?(文章未完請往下;詳情在影片23:45)
▲ 94要客訴來賓解析韓國瑜的房產爭議
擁有律師身分的台北市議員,立委參選人徐立信分析,有錢不是有罪,用不正當方法才有問題,法律上有「借名登記」,實際上由本人出資,但使用別人的人頭,要買要賣都是本人操控!應該要以陽光法案的標準來檢視,不是只有誠實申報的房產,有些暗盤跟私底下的有沒有辦法追蹤,例如說現金流等問題,有必要說清楚!《94要客訴》來賓和網友一起搞清楚,用人頭買房或投資,到底有沒有觸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