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廖國雄、朱怡蓉/嘉義報導
嘉義有民眾控訴,台電人員帶著刑警衝進住家,說他們竊電,拆除兩顆分別是店面和住家的電錶後,要求他們到警局作筆錄還得賠償!這位民眾說,他們搬到這邊才4個月,連電錶是哪顆都搞不清楚,怎麼會被冠上竊電罪名,實在很傻眼,但懷疑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,特別PO網詢問,請大家要多多注意。
▲台電人員控訴沈先生竊電。
台電人員:「這是怎樣,有凹下去!」
比著電錶上的異狀,刻度疑似倒轉、外觀看來被敲打過,台電人員懷疑遭到竊電,帶著便衣刑警上門逮人,沈先生好錯愕。
遭控竊電住戶沈先生:「我的還滿明顯的,說這邊有夾過的痕跡。」
▲沈先生指著電錶,表示有被夾過的痕跡。
拿出自己的電費單,一樓店面2127元,二樓住家696元。沈先生說自己剛剛搬來4個月,看到這個電費,他只覺得是夏天、冬天有所差異,沒想到竟然被指控竊盜罪。
住戶林小姐:「電費我們都差不多,夏天跟冬天當然沒吹冷氣就比較省。」
另外的住戶林小姐,她也拿出電費單,說她以為自己是沒吹冷氣,才會讓電費有所不同,但是沒想到這樣的差異,竟然得跑法院。
台電嘉義處稽查科長于宗達:「是誰做的?是不是現在用戶有關係,我們交給警方去處理。」
▲沈先生懷疑自己是被栽贓的。
實際到住戶擺放電錶的地點,他們是社區大樓,電錶統一擺放。從外觀看,得用特殊鎖頭才能打開,另外單看鏡面沒有破壞痕跡。住戶說抽查時被控自己破壞,把刻度倒轉200度,到警局作筆錄說竊盜,他反而懷疑自己是被栽贓的。
台電嘉義處稽查科長于宗達:「是會提撥一部分賠償金額來做(檢舉)獎金。」
▲檢舉成立後可得到檢舉獎金。
是不是遭到誣陷,警方還要調查。但是住戶也希望透過他們的例子,提醒其他民眾,電費有變化要注意,電錶不在住家內部也要注意,不然後續要面對的問題,恐怕比省電費還要更麻煩。(紀又寧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