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女子「小芬」(化名),2017年5月間在網路上認識的韓國籍男子「阿文」(化名),2人進而交往決定步入婚姻,但沒想到阿文隱瞞小芬自己有性功能障礙,後來雙方發生爭執,小芬還被要求下跪道歉,否則就要離婚,2人僅同居3個月就分開,小芬苦等2年情況也沒有好轉,她心寒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認為2人感情淡漠也無意再繼續共同生活,判准離婚。
▲小芬與丈夫爭吵後分居,她苦等2年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小芬主張,她與阿文是在網路上認識,進而交往決定步入婚姻,2人2017年5月間在台灣登記結婚,預計6個月後再舉辦婚宴,「我們婚前有相互詢問是否罹患什麼疾病,我老實告知患有類風溼性關節炎,他則稱自己沒有疾病問題,後來人來到台灣,我才知道他有勃起不全的問題。」
更讓小芬覺得離譜的是,阿文婚後經常為了小事大發脾氣,根本無法理性溝通,讓她的生活過得戰戰兢兢,心理壓力很大,2017年8月間我們又吵架,他要我下跪道歉,否則就要離婚,2人僅同居3個月就分開,小芬苦等2年後情況也沒有好轉,於是她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新北地院審理時,阿文未到場或提出書狀答辯,法官調閱出入境資料,發現阿文在2017年9月16日離境之後,就沒有入境台灣的紀錄,認為2人在客觀上只剩下夫妻之名,感情淡漠也無意再繼續共同生活,最後判離婚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