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蘇怡璇/台南報導
台南一名張姓男子去年騎車外出時,發現一名年輕正妹小君(化名)一個人邊走邊哭,張男直覺有異,上前關心詢問,小君沒有給出回應,眼淚仍流個不停,張男自稱個性雞婆,主動幫她擦淚、摸頭、擁抱安慰。但這些舉動嚇壞小君,立刻傳訊息給男友求救。男友趕到現場,將小君載離,事後小君對張男提告。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張男有強制未遂犯行,將張男判處拘役20天。
▲真無辜?分手正妹街頭爆哭⋯他路過幫擦淚、抱抱安慰卻挨告。(示意圖/與案件無關)
根據判決書,張男在街頭遇到小君時,先是開口詢問:「需不需要幫忙?」小君沒有回應,張男離開,但沒多久,張男自稱個性雞婆,擔心小君會想不開或是有危險,又把車子騎到小君身邊,小君老實哭訴,自己和男友分手。張男聽完後,先是握住小君的手,伸手幫她擦去眼角眼淚,還直接擁她入懷安慰。
被陌生人突然擁抱,小君心中警鈴大響,立刻推開張男,張男還開口詢問「要不要載妳回家或到附近散心?」,小君沒有回應,低頭拼命滑手機,其實是在向男友傳訊求救:「歐買尬,他一直摸我的臉好可怕!要強拉我上車!」男友立刻飛車前往,將小君載走,事後兩人和好,一起向張男提出妨害自由告訴。
法官審理時,張男辯稱自己只是雞婆,沒有別的企圖,擁抱、擦眼淚,都是為了安慰小君,更沒有要搶拉她上車,但法官對照時間序,發現小君供稱自己被強拉上車的時間點,她一推開張男,就傳訊息給男友「他一直摸我的臉好可怕!要強拉我上車…」等語,因此不採信張男說法。一審判他拘役50天,張男不滿上訴,台南高分院認為,如果張男真的以強暴、脅迫手法迫逼小君,那她恐怕沒時間傳訊向男友求救,加上張男事後取得小君原諒及和解,認定張男是強制未遂犯,改判拘役20天、得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