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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美國參眾兩院通過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》後,荷蘭議會在當地時間21日以95比54通過一項議案,要求荷蘭政府於2020年1月31日前實施荷蘭版《馬格尼茨基法(Magnitsky Act)》;未來該法案將禁止違反人權者及國外貪腐人士實施制裁,包括拒發簽證、禁止入境、凍結他們的財產等。
▲荷蘭議會通過《馬格尼茨基法》議案!將禁止違反人權者入境。(圖/資料照)
綜合媒體報導,荷蘭著名基金管理人、全球「馬格尼茨基司法運動」負責人布勞德(Bill Browder)在推特上透露,「荷蘭議會以95比54通過一項決議,並要求荷蘭政府在2020年1月31日前開始實施荷蘭版《馬格尼茨基法》。」
報導指出,該議案的由來自荷蘭民主66黨的議員舍爾德瑪(Sjoerd Sjoerdsma)、荷蘭執政聯盟第二大政黨基督教民主黨(CDA)眾議員海爾維特(Martijn van Helvert)和來自基督教聯盟(ChristenUnie)的議員沃爾德溫德(Joël Voordewind)3人發起。
此決議通過後,荷蘭政府將設立一份違反人權者及貪腐分子的名單,並對於名單上違反人權或貪腐人士實施制裁,包括拒發簽證、禁止入境、凍結他們的財產等。
據了解,《馬格尼茨基法》起於俄羅斯律師馬格尼茨基(Sergei Magnitsky),因他在2009年揭發俄羅斯發現了大規模的稅務欺詐,之後美國國會在2012制定此法,並於2015年12月17日經美國參議院通過執行,目前英國、加拿大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及直布羅陀等6個國家已經通過了類似的法案,而歐盟、澳洲、法國、瑞典也正在審議相關法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