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已婚黃姓男子,他背著妻子與女子「小雯」(交往),小雯懷孕後卻因子宮外孕得進行流產手術,小雯謊稱因她流產導致終身不孕,騙黃男開立3張各1千萬元支票作為補償,其中1張已被兌領,黃男事後又發現小雯懷孕,怒向小雯提告詐欺等罪,本案經檢方調查後,認定小雯罪嫌不足不起訴;但黃男因冒用小雯名義購買靈骨塔,被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可上訴。
▲新北地院審理後,依偽造文書罪判黃男3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(圖/資料畫面)
判決書指出,已婚的黃男2014年認識小雯,2人進而開始交往,2016年8月小雯懷孕,卻因子宮外孕得進行流產手術,事後小雯出示婦產科診所診斷證明,謊稱終身不能受孕,跟黃男要3千萬元做為日後生活保障,黃男因此簽立3張各1千萬元支票,作為小雯的補償,沒想到2017年6月小雯竟又再次懷孕,但因胎死腹中得進行流產手術,2018年1月,銀行通知黃男1張支票已被小雯兌領,黃男當下怒而對小雯提告。
檢察官庭訊時,小雯則說,2016年7月發現黃男背著她上酒店決定分手,黃男同年10月簽下承諾書保證日後不再花心,並簽發3張支票給她,與她流產無關,事後黃男仍四處拈花惹草,她才填上支票日期兌換其中1張。本案經檢方審理後,因罪證不足,檢方予以小雯不起訴處分。
後來小雯發現,黃男持她的證件、冒用她名義、偽刻印章,購買生前契約及靈骨塔,卻繳不出分期付款,她被禮儀公司催討才得知,小雯當場傻眼並向黃男提告,黃男則辯稱這是要送給小雯的禮物。新北地院審理時,黃男認罪並承諾會給付未付完的分期款項,法官考量黃男已與小雯和解,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