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一名張姓男子懷疑女友和前男友有「不當往來」,竟將女友下體流出液體的照片上傳到臉書社團「爆漿公社」,還Line女友恐嚇,女友氣到提告。張男辯稱,照片都有馬賽克,會擷取照片也是要查證是否有劈腿,不過法官認為,即便有馬賽克但依舊能清楚看到,張男還附上足以刺激性慾的文字,散佈猥褻照、竊取電磁紀錄、恐嚇等罪,將張男判處7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▲張姓男子將女友的下體照PO上臉書社團挨告,辯稱有馬賽克,但法官打臉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張男被控於2018年10月間,懷疑女友和前男友有不當往來,登入女友的臉書Messenger偷看訊息,卻發現有裸照及下體流出精液的照片,氣得下載照片後重製,再PO上臉書「爆漿公社」,並附上「超喜歡被內射後流出來的感覺> < 」等文字,又將上傳後的網路頁面截圖,透過Line傳訊息恐嚇女友。
張男辯稱,臉書帳號密碼都是女友提供的,因為懷疑女友和前男友有不當往來,才會截圖存證。上傳到臉書社團的照片也都有經過馬賽克處理,不足以刺激性慾或引起一般人的厭惡感,因此不算是猥褻物。
不過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打臉,檢視照片依舊可清晰看到下體有精液流出的樣子,加上張男附上的文字,已足以刺激觀看人的性慾,或是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,屬於散布猥褻影像。
且張男的言語及行為顯人有毀壞女友名譽之意,使女友心生恐懼,因此認定涉犯恐嚇,加上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,將張男依散佈猥褻照、恐嚇等罪判處7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