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頭太緊!分手仍住前男友家 嫩妹竟控四度遭性侵

記者楊忠翰/新北報導

新北市1名嫩妹小萱(化名),先前與尤姓男友分手後,因自己經濟困窘,只好繼續與尤男同住,她卻指控尤男四度強脫她衣褲,然後強行硬上得逞;尤男則供稱,他並未違反小萱意願,倘若強暴一事屬實,對方早就搬走了;新北地檢署認為,尤男罪嫌不足,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小萱應訊時供稱,去年2月間,她與尤男開始交往,兩人進一步同居生活,今年1月間,兩人因細故而分手,由於她經濟狀況欠佳,一時之間又找不到房子,只好繼續住在尤男家;孰料,今年6月中旬到7月22日間,尤男不顧她極力反抗,仍四度強行硬上得逞。

尤男到案後則表示,2017年5月間兩人開始同居,直到今年7月間吵完架後分手,交往期間每月平均嘿咻3次,每次都是兩情相悅,不僅如此,小萱直到今年8月間還住在他家,倘若他真的強行硬上小萱,對方早就搬走了。

由於小萱起初供稱自己被性侵,後來她又改口表示,尤男並未性侵她,她之所以會報案,全因當時跟尤男吵架,現在已不打算提告;檢方認為,小萱供詞前後不一,加上她被性侵後還能尤男繼續同居,明顯與常情不符,認定尤男罪嫌不足,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少女,性侵,性交,性愛,啪啪,嘿咻,愛愛,家暴(圖/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
▲尤男被前女友指控四度性侵得逞卻獲不起訴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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