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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常有許多懲罰犯人的刑罰,不過如果在後宮之中,一旦有宮女、太監犯錯,不但會受到嚴厲懲處,而且各種刑罰還大有講究,由於是皇室貴族的居所,所以為了避免「見血」玷汙宮廷,所以也變化出許多「殺人用不刀,屍體不見血」的酷刑。相信很多人都聽過「滿清十大酷刑」,包括了像是剝皮,腰斬,車裂,俱五刑,凌遲,烹煮等等,但是用來懲罰宮女的,卻是更加不人道的折磨,而清代有3種出名的酷刑,就是專門用來懲處宮女的。
▲古代酷刑之一「站籠」、又稱「立枷」。(圖/翻攝維基百科)
第一種是「站籠」、又稱「立枷」,刑具為特製的木籠,籠上有口卡住人的頸部,犯人在籠中只能站不能坐,只能稍微屈腿勉強支撐,最後會因沒有體力而被活活吊死;第二種是「桶刑」,受刑者被鎖在木桶中,雖然可以正常進食,但長時間下來,整個人便會浸泡在自己的排泄物裡,導致身體受感染而死去;第三種又稱「墩鎖」,也是宮女們最害怕的酷刑,墩鎖是一個高約20公分、寬33公分的木箱,箱上有4個洞、分別鎖住手腳,宮女在箱中無法站立,故名墩鎖,之後犯人會因四肢淤血、呼吸困難、無法排泄,遭受痛苦而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