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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國健署一名周姓科長,向台北醫學大學牙醫系學生買手機,事後認為手機有瑕疵,要求退貨、索賠,更涉及威脅行為,今(2)日上午,國健署對此召開考績委員會,針對周姓科長違反紀律,過程中他意圖掩蓋事實欺瞞長官,國健署認為導致機關聲譽受損,依規定記一大過處分,該名科長也被調離主管職務。
▲國健署科長坦承,此事確實是他個人所為。(圖/資料畫面)
國健署召開考績委員會,針對周姓科長「公務時間利用公務電腦於網路平台刊登非屬公務之文章」,及「事發時謊稱為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科長,企圖威嚇獲取補償,事發後復掩蓋事實欺瞞長官,致機關聲譽嚴重受損」等違反紀律、言行不檢的部分,認定周姓科長違反《公務員服務法》第5條之保持品位義務、第6條之濫權禁止規範。因此國健署決定,依《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》第1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,「記一大過處分」。
國健署表示,有關周姓科長多次在網路平台刊登手機買賣內容,並與民眾進行交易行為部分,違反《公務員服務法》第13條之禁止經營商業規定,經考績委員會審議後,決定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。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部分,將主動由政風單位移送司法單位。
國健署宣佈,周科長已不適任現職,自即日起調離主管職務。最後國健署強調,本案所涉周員相關長官督導不周責任部分,將另行召開會議檢討。同時,將加強員工之公務倫理與法治訓練及加強資訊管理,避免再發生類此情事。
▲原PO原文。(圖/翻攝自PTT)
這起事件緣於一名北醫學生日前上網賣掉家人用過的iPhone X,和買家交易前,已請賣家確認手機,該生表示,「總共10來分鐘他都確認完善,我臨走前還有確認真的試機無誤」,但沒想到對方回到家後,突然說鏡頭上有裂痕,懷疑他販賣劣質手機,讓他相當傻眼。買家還表示,要求該生負責任,還嗆說知道對方的身分,更嗆聲「我在衛福部心口司上班」、「要問出你資料問老師就好」。
▼▲賣家亮出身分嗆聲。(圖/翻攝自PTT)
該生將雙方的對話公佈在網路上,此事一曝光立刻引發軒然大波,也有網友肉搜出買家是一名周姓科長。之後衛福部介入調查,一開始衛福部長陳時中出面表示,周姓科長澄清是手機遭盜錄,並非本人;但晚間,衛福部再度發出聲明稿透露,周姓科長竟坦承此事確實是他個人所為。最後國健署認定該科長的個人行為導致機關聲譽受損,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主管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