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桃園報導
桃園市1名陳姓公車司機,先前結識楊姓人妻,2人不但在汽車旅館嘿咻多次,楊女還在未載客的公車上幫他口交,直到楊女丈夫察覺有異,一問之下妻子才坦承外遇,楊夫憤而提告並求償80萬元,桃園法院遂依相姦罪判陳男4月又15日徒刑,並賠償楊夫40萬元。
楊夫主張,他與妻子結婚多年,陳男明知妻子是有夫之婦,仍於2017年8月7日到2018年1月9日間,分別在桃園市多間汽車旅館,以及公車停車場內與妻子發生9次性行為;不僅如此,妻子還利用公車未載客時,接連幫陳男口交3次,直到他察覺異狀逼問妻子,全案才得以曝光。
法官認為,陳男與楊女日久生情,並發生9次性行為,顯然並未尊重他人婚姻、破壞家庭,亦未與羅男達成和解,考量他全盤坦承犯行,犯後態度良好,遂依相姦罪判陳男4月又15日徒刑。
至於民事部分,羅男主張,陳男侵害他的配偶權,而且對方已被依相姦罪判刑,遂請求精神撫慰金80萬元,法官認為羅求償有據,考量雙方職業、收入及財產等情狀,判陳男應賠償40萬元。
▲楊女在無人搭乘的公車內幫陳姓司機口交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YouTub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