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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男撞死2翁逃逸…又找友人頂罪 辯「自首」求減刑

記者於慶璇/台中報導

台中市沙鹿區一名蕭姓男子,今年2月間酒駕撞上3名晨運老翁逃逸,造成2死1癱瘓,事後卻由陳姓友人出面頂罪,直到警方採集方向盤DNA時,蕭男見紙包不住火了,這才坦承犯案。台中地院審理時,其辯護律師指蕭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,但法官卻不這麼想,仍依酒駕致死罪與肇事逃逸罪,判刑7年2月,可上訴。

台中沙鹿酒駕撞3人肇逃/翻攝畫面

▲蕭男二度酒駕撞3名晨運翁,不僅肇逃還找朋友頂罪。(圖/資料照)

判決書指出,31歲蕭男有酒駕前科,今年2月13日清晨5時,楊姓(68歲)、王姓(69歲)、顏姓老翁(70歲)外出晨運,行經沙鹿區平等路時,遇小貨車違規停車,因而繞道走至內側車道,不料卻慘遭蕭男酒駕撞上,其中楊男、王男當場死亡,顏男則重傷癱瘓。蕭男事後逃逸無蹤,警方根據監視器找到車主,但蕭男卻否認肇事,將責任推給陳姓友人。

警方對陳男詢問案發經過,他卻一問三不知,警方懷疑恐是蕭男找人頂罪,為此採集肇事車輛方向盤DNA,並調閱周遭監視器查看,蕭男發現紙包不住火後,這才坦承自己是肇事駕駛。當天上午9時許,警方對蕭男進行酒測,濃度高達0.51毫克。

台中地院審理時,蕭男的辯護律師指出,蕭男符合自首可減刑的要件,但法官卻認為是情勢所逼,蕭男不但肇事逃逸,還找陳男頂罪,直到警方採證,自知難以隱瞞才坦承,雖說是自首,但卻與一般出於真誠悔悟而自首之情況迥異,不適用減刑,才能彰顯法律公平,依酒駕致死罪與肇事逃逸罪,合併判處7年2月;而違停小貨車陳姓駕駛,也因涉犯過失致死罪遭判8月,緩刑2年。

台中沙鹿酒駕撞3人肇逃/翻攝畫面

▲3名遭撞晨運老翁,其中兩名先後傷重不治。(圖/資料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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