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高雄市一名50歲未婚員警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工作,利用輪休假期間至屏東某旅館進行性交易,沒想到途中遇到當地分局臨檢,當場查獲。該警員被帶回警局時有小聲表示自己同樣是警職人員,但還是被依法偵辦,事後他的3位直屬主管包括分隊長、中隊長、小隊長都備連帶處罰,中隊長更直接被調為非主管職。
▲高雄市一名未婚男警利用休假至屏東進行性交易。(圖/資料照)
該員警去年11月23日至屏東進行性交易,在此之前就有傳言指有人以警職身分前來買春,而且已經將轄區所長都打點好,屏東分局為此大動作展開埋伏,接連數日盤查旅館周遭,但事後調查並無此事,該員警只是一時有生理需求,才會去買春,並沒有所謂「打點上下」。
根據了解,該員警是第二次到這家旅館性交易,被屏東分局查獲,自己也相當懊悔,詢後仍被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裁罰1000元外,並記2小過,目前也被調離開原服務單位,並被提報為教育輔導對象。而他的直屬主管也被連帶處罰,分隊長、中隊長、小隊長各記一支申誡,中隊長更被調為非主管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