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警察知法犯法!桃園市大溪警分局51歲員警湯豐富及54歲的廢棄物業者陳國順,於107年底共同合夥成立「廢棄物」清理公司,今年2月24日時,警方查獲該公司涉嫌非法傾倒廢棄物,該公司先把廢棄物偷偷堆置於新北市五股區,再利用深夜人煙稀少時段,將廢棄物傾倒至桃園復興區羅浮里之國有土地上,以此方式賺取暴利;警方當時查扣兩輛小貨車,不料被協助該案的承辦員警湯豐富,私下告知陳員車輛最後停放位置,讓陳男自行私下取回車輛,桃園地檢署日偵結,依貪瀆、違反廢棄物清理罪嫌,將湯豐富、陳國順等4人提起公訴。
▲員警湯豐富及陳國順,於107年底合夥成立廢棄物清理公司,該公司涉嫌非法傾倒廢棄物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據了解,51歲的員警湯豐富,從警近30年,明知陳國順未領有「廢棄物清理許可證」,長期將廢棄物違法亂倒,卻還和陳國順私下合夥成立廢棄物清理公司,且用林姓妻子的胞姊名義掛人頭,充當該公司的負責人,自107年8月至108年10月期間,違法在新北市五股區多處社區、超商收集廢棄物,再趁深夜時段,將廢棄物倒至桃園市復興區的國有土地上,獲利共71萬多元。
▲員警湯豐富及陳國順,於107年底合夥成立廢棄物清理公司,該公司涉嫌非法傾倒廢棄物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檢方調查,該公司傾倒廢棄物過程,先由陳國順裝載廢棄物上車,再由員警湯豐富聯繫楊姓或徐姓友人、以每車1000元酬勞幫忙接應,再趁深夜傾倒車上的廢棄物,1月至2月底一個月內,竟至少違法傾倒18車次的廢棄物,省去合法處理費用約9萬元。檢方表示,員警湯豐富知法犯法,竟夥同犯罪,將員警湯豐富以依貪污圖利罪提起公訴,陳國順等人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