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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賠240萬!秦綾謙偷吃男網紅 前夫違約公開抓姦光碟

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

TVBS主播秦綾謙婚後密會男網紅安德烈,2016年間遭前夫吳炳輝抓姦並拍攝影片,當天秦綾謙允諾賠償及離婚,除要求前公婆簽下保密條款外,光碟也必須立刻銷毀;孰料,事後吳男又擅自違約,還找媒體公布影片;高等法院判決吳男必須賠償安德烈24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前夫抓姦指控婚變 秦綾謙:已採取法律途徑提告。資料來源:臉書

▲秦綾謙與吳炳輝為此事多次對簿公堂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
據了解,2015間,秦綾謙結識同樣愛狗的吳炳輝,2人交往不到1年,遂決定登記結婚;2016年9月間,秦綾謙密會男網紅安德烈(本名林少緯),吳炳輝帶著徵信社人員,偷偷來到對方別墅,並架梯爬上2樓窗戶,目睹孤男寡女共處一室,安德烈打著赤膊,與秦綾謙同坐床上,吳男當場敲窗怒罵,最後3人鬧上警局。

老公淡水爬窗「抓姦」 美女主播秦綾謙控訴夫家勒索250萬(圖/翻攝自秦綾謙 吳炳輝臉書)

▲秦綾謙與吳炳輝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
秦綾謙及安德烈允諾各賠190萬元,雙方在警局內達成和解,兩人則要求吳男父母簽下保密條款,並立刻銷毀抓姦光碟,同年10月間,秦綾謙也與吳炳輝辦妥離婚手續;孰料,事後吳男竟違反保密約定,透過父母將光碟轉交給媒體;不僅如此,吳男父母還向秦綾謙強索250萬元,並揚言不給錢就把影片外流,秦綾謙提出恐嚇告訴,最後吳男父母分別遭5月及8月徒刑定讞。

事後安德烈亦提出訴訟,要求吳男返還和解金190萬元,並請求懲罰性賠償金190萬元,一審法官駁回安德烈請求,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;二審法官認為,吳男確實違反保密條款,改判她必須返還190萬元和解金,以及懲罰性賠償金50萬元,合計賠償24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主播秦綾謙、前夫吳炳輝。潘千詩攝影

▲女主播秦綾謙為此多次出庭應訊。(圖/資料照)

主播秦綾謙、前夫吳炳輝。潘千詩攝影

▲前夫吳炳輝亦為此多次出庭應訊。(圖/資料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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