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桃園報導
桃園一名已結婚的陳姓人妻,因工作合夥關係認識蔡姓房仲,2人擦出火花發展近10年婚外情,陳女更懷孕為對方生下1名女兒,起初要張姓老公認領,但對方心生懷疑一驗DNA驚覺女兒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,憤而向蔡男提告,並索賠800萬元。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,判蔡男須賠償40萬元。
▲人妻偷吃還產子,丈夫事後得知氣炸怒告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法官調查,陳女11年前和張男結婚,但陳因為工作合夥關係認識蔡姓房仲,結果雙方就產生曖昧情愫,展開了近10年的地下情,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,最後陳女懷孕在2010年生下1名女嬰,剛開始還佯稱是張姓老公的女兒要他認領。
後來張男認為可疑,就帶女童到婦產科檢查DNA,這才赫然發現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,最後氣得質問老婆,她才坦承私下和蔡男交往,多次性交才懷孕,張男認為配偶權遭侵害,向蔡男索賠包含精神撫慰金、扶養費等一共800萬元。
法院審酌張、蔡學歷、職業以及收入等等,認為張男所受痛苦請求損害賠償以40萬元適當,另張男請求返還女童的100萬元扶養費,但法院經查從該女童出生後至今,扶養費幾乎都由陳女負擔,認為張男請求無理由予以駁回,判蔡男需賠償4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