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姓男子涉嫌在香港尖沙咀犯下強盜名錶案後逃回台灣,日前遭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。中檢為取得林男在港犯案事證,日前已透過法務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請求。
▲台中地檢署21日證實為取得林姓嫌犯在香港犯案事證,日前已透過法務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請求。(圖/翻攝自Pixabay圖庫)
全案起於一名台籍犯嫌10月6日持空氣槍,搶劫一間位於尖沙咀麼地道的鐘錶行,得手兩只價值港幣99萬元的勞力士手錶後迅速返台。案經港媒報導曝光,犯嫌則被媒體形容為「台版陳同佳」。
台中地檢署經香港警務部門傳真提供犯嫌人別情資請求協查,主動剪報分案,11月11日展開搜索,拘提林姓男子到案,查扣不法所得現金270萬餘元、勞力士手錶4只,以林男涉犯加重強盜罪嫌重大且有逃亡、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。
台中檢警追查,林嫌自民國108年起,短期密集出入東亞、東南亞、大陸地區國家,除香港搶劫案,初步判斷還犯下4件以上搶劫案。
台中地檢署為求事證完備,希望取得案發現場監視器畫面、被害人筆錄等證據,日前向法務部提出請求。不願具名的法務部官員今天證實,已將中檢請求透過陸委會向港方正式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