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依璇/桃園報導
一名女子去年墾丁春吶活動時結識另名外籍男子,兩人在酒吧外接吻、口交,男子還違反她的意願性交,女子事隔半年提告,但男子辯護人懷疑女方酒後記憶模糊,且偵查時女子直言對方是「肯亞來的黑人」,但男子分明是海地籍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女子說詞矛盾,且無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補強,判男子無罪。
▲女子控訴遭性侵,但國籍搞錯,指稱對方是「肯亞來的黑人」。示意圖。(圖/資料照)
女方指控,去年4月和海地籍男子(33歲)在春吶活動認識,不久後又在墾丁的酒吧遇倒,雙方發生接吻、口交等行為後,男子竟抓住她的手腕企圖硬上,她不斷掙扎並逃離現場才躲過一劫,認定男子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嫌。
▲海地籍男子遭一名女子提告妨害性自主。示意圖。(圖/資料照)
法院審理時,海地男堅決否認犯行,強調沒有違反女方意願,而且是女子主動把他的褲子脫下來,感覺想發生性關係。男子的辯護人則稱,女子說法對於性交、口交的說詞前後矛盾,且她已坦承喝了整天酒,甚至警詢時,女子還搞錯指對方是肯亞來的黑人,認為女子在墾丁遇到的不只他一人。
法院認為,針對案發過程、接吻及口交是否違反意願等問題,女子曾表示「他好像有強迫我跟他發生關係」、「男子親我可能是同意的」、「是否同意口交我不確定」,此外事發後兩人還一起坐在酒吧外,與一般性侵受害者反應不同。加上案件並無傷勢照片、診斷證明等補強證據,女子又在事發近半年後才報案,判處男子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