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穎亭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12歲女童,今年7月18日中午左右,到一處住宅到樓內,想向管理警衛叔叔借把傘,沒想到鄭姓警衛竟趁隙猥褻女童,摸其胸部、下體,甚至還淫穢的對女童說「你的妹妹有沒有長毛」、「我教你怎麼把胸部變大」」等話,女童嚇得回家向父親哭訴,案情才得以曝光,父親僨而提告,最後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嫌,判處鄭姓警衛有期徒刑3年10個月。
▲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,判鄭男有期徒刑3年10月。(圖/資料畫面)
判決書指出,高雄一名12歲女童,向鄭姓住宅大樓警衛借傘時,豈料警衛竟突然心生色念、猥褻女童,先一把抓住女童手臂,再從胸部摸到陰部,還將她整個人抱起,用下體頂女童臀部、上下抖動,過程中居然還淫穢的問女童「你的妹妹有沒有長毛」,之後又把手伸進女童衣內,撫摸其胸部,還說「你的胸部太小,等一下你回來,我再教你怎麼把胸部變大」等話,猥褻得逞,女童因為太害怕不敢反抗,等到回家後才告訴父親,父親聽到後氣得怒調監視器,報警提告。
高雄地院審理時,鄭姓警衛否認其犯行,辯稱當時只是摸到上半部身體而非胸部,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及女童說詞,打臉其說法,認為鄭姓警衛行為非常離譜不妥,竟於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,且已經危害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,因此最後依強制猥褻罪,判鄭男有期徒刑3年10月。
★ 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